close

  曹燕 張娜
  “王檢察官,外面冷,趕緊進屋,屋裡暖和……”11月27日,山東省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幹警王洪靜、該院駐龍廷檢察室幹警王鋒和徐志強一起到被不起訴人陳某家裡回訪,大家剛進院門,陳大嫂熱情地招呼道。
  “我倆再沒打過架,日子過得挺好的,多謝檢察官呀,既維護了我的權利,也保住了我的家庭……”王洪靜等進屋剛一落座,快言快語的陳大嫂就打開了話匣子。
  “我知道錯了,不該酒後打老婆,現在戒酒了,以後再也不會犯渾了。多虧檢察院不起訴我,否則,我們兩口子早離婚了,這個家早散了,孩子也就毀了……”陳某邊倒水邊感嘆道。
  看到這和睦的一幕,王洪靜不由得想起審查起訴陳某故意傷害一案時的情景……
  去年9月3日,此案移送新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王洪靜閱卷後瞭解到,陳某夫婦結婚快20年了,二人生活中雖然小吵小鬧不斷,但感情一直比較好。去年7月,因家庭瑣事二人又吵了起來,陳某趁著酒勁兒將妻子踹倒在地,導致其左側肋骨骨折、左側血氣胸,經鑒定為輕傷。
  妻子向當地派出所報案,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其間,二人達成調解協議,妻子諒解了陳某,希望司法機關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雖然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但被害人是他的妻子,倆人已經和解,考慮到夫妻關係的修複、家庭生活的延續,本案宜作不起訴處理。”王洪靜向公訴科科長菅本茂提出建議。
  “此建議層報給檢察長卜靜波,卜靜波十分贊同。”菅本茂介紹,經新泰市檢察院檢委會研究,新泰市檢察院依法對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案件作不起訴處理,訴訟程序就此終止,鑒於本案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如何才能約束被不起訴人的行為,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科里經過研究,決定借鑒緩刑犯考驗期的辦法,探索建立對被不起訴人考察制度。”菅本茂說。
  去年11月17日,在陳某戶籍所在地的龍廷檢察室,王洪靜向陳某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並宣佈了12個月的考察期,具體考察工作由龍廷檢察室幹警負責。“此案在檢察室備案後,陳某出具了保證書、考察責任書。此後,陳某定期向檢察室彙報工作、生活、思想等情況,檢察室幹警則通過回訪等方式對其進行考察。”龍廷檢察室幹警王鋒介紹。
  “在考察期間,檢察室幹警共到陳某家走訪過4次,看到二人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為創造美好生活而共同努力著。而通過與其左鄰右舍交流,得知大家對這個案子的處理十分贊同。”在王鋒看來,不起訴考察期的設置,確實很好地約束了被不起訴人的行為,鞏固了辦案效果。(本報通訊員 曹燕 張娜)  (原標題:“維護了我的權利保住了我的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s06bstug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